三门峡万邦同创置业有限公司:
由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万邦·壹线国际机械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属房地产开发及批发市场类项目,总建筑面积24.85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40万m2,地下建筑面积4.45万m2。本项目分南北两地块,其中,北地块由3栋17层SOHO办公楼、2栋25层SOHO办公楼、1栋3层商铺(主要经营工程机械及其配套产品)以及公共配套建筑组成;南地块由3栋26层SOHO办公楼、2栋25层商业综合楼、1栋3层接待中心、1栋1层展示中心、2栋3层商铺(主要经营工程机械及其配套产品)以及公共配套建筑组成;停车位为地面停车位294个,地下停车位1405个。总投资1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项目拟建厂址位于三门峡商务中心区大岭南路东侧、连霍高速北侧区域,用地性质为规划的商住用地。
《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书》。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围护等措施减少扬尘扩散;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运输车辆应采取加盖篷布等防飞扬措施;弃土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堆放场地,不得随意倾倒;混凝土建筑物施工应使用商品混凝土,不现场拌合。
(二)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严格控制打桩机、挖掘机、装载机、振捣器等高噪声机械施工时间,晚22:00—早6:00时段不进行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特殊情况需要连续浇筑混凝土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项目运营期采用空调系统供暖,项目区域内不建设燃煤锅炉;地下停车场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
(四)水泵、电机、风机等产生噪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区域声环境质量达标。
(五)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2个300m3化粪池)处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三门峡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六)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七)加强绿化,科学、合理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
五、项目建成须经环保部门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及时向我局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六、本审批意见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逾期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三门峡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2015年4月29日
抄送:三门峡市环境监察支队、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9日印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98-280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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