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由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义马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三门峡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报告(三环评估〔2015〕09号)和义马市环保局(义环〔2015〕10号)审查意见均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为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日处理能力2.5万m3/d的污水处理厂1座及配套新增污水管网25.386km。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改良型A2/O工艺,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出水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生产区、污泥处理生产区、深度处理生产区及生产辅助区等。总投资9492.91万元,其中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投资179.1万元。项目拟建厂址位于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东侧、石河西岸,用地性质为排水设施用地,符合义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同意义马市环保局意见,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书》。你公司应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采取封闭施工方式、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送材料车辆应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措施防飞扬、防撒漏。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及要求。格栅、污泥脱水机房、贮泥池及水解池封闭处理,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引入1套生物滤池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厂区绿化,四周种植高大乔木绿化隔离带,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及要求,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厂内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城区工业用水,其余部分排入石河汇入涧河。厂区进出水口应按照要求安装流量计及COD、NH3-N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和绿化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和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种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格栅渣和泥沙沥干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压滤机房产生的泥饼统一收集后污泥处理厂处置;除油油泥经贮油桶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污泥临时堆场应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三防”措施,污泥采用封闭罐车运输,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责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采用双回路供电,主要设备如水泵、污泥泵等应设置备用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建立应急抢修措施,尽可能减少事故状态污水外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七)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五、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及标志牌。项目建成须经环保部门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及时向我局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六、本审批意见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逾期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义马市环保局负责。
2015年2月13日
抄送:三门峡市环境监察支队、义马市环保局、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三门峡市环保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印发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98-280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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